关于《威海市物价局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执行优惠公交票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拟将市区(环翠区、国家级开发区)高中教育阶段的中等职业学校(中专/技校)在籍全日制学生纳入《威海市物价局 交通局关于理顺市区公交车乘车价格的通知》(威价费发〔2007〕59号)规定的中小学学生乘坐公交车优惠政策范围。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6〕34号文件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4号)等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所提意见请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17年4月27日前反馈至威海市物价局。
通讯地址:威海市统一路52号威海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邮编:264200)。
联系电话:5231419 ;传真:0631-5231727。
威海市物价局
2017年4月18日
威海市物价局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执行优惠公交票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威海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威海市交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为了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将市区(环翠区、国家级开发区)高中教育阶段的中等职业学校(中专/技校)在籍全日制学生纳入《威海市物价局 交通局关于理顺市区公交车乘车价格的通知》(威价费发〔2007〕59号)规定的中小学学生乘坐公交车优惠政策范围。
本通知自2017年 月 日执行。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威海市物价局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4月18日
2007年,威海市物价局、交通局下发了《关于理顺市区公交车乘车价格的通知》(威价发〔2007〕59号),对市区中小学学生乘坐公交车实行优惠政策。为了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拟将市区(环翠区、国家级开发区)高中教育阶段的中等职业学校(中专/技校)在籍全日制学生一并纳入《威海市物价局 交通局关于理顺市区公交车乘车价格的通知》(威价费发〔2007〕59号)规定的中小学学生乘坐公交车优惠政策范围。
无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