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
调查征集调查征集

关于《转发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人防办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17/03/19 8.1k 阅读 96 点赞

关于《转发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人防办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文章来源:
时间: 2017-03-10 09:30
点击次数:
公告内容
草案内容
草案解读
征集结果反馈

    为规范全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人防办下发了《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125号)。根据省相关要求,我市在转发上级文件的同时,制定了本地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所提意见请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17年3月20日前反馈至威海市物价局。 

     
    通讯地址:威海市统一路52号威海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邮编:264200)。


         联系电话:5231419 ;传真:0631-5231727。



    威海市物价局  威海市财政局  威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


    威海市物价局威海市财政局 威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转发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人防办

    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区市物价局、财政局、人防办,国家级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现将《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人防办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1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为每平方米2000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威海市物价局、威海市财政局、威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威价费发〔2007〕32号同时废止。

    威海市物价局  威海市财政局  威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3月  日


    SDPR-2016-0460165


    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人防办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价费发〔2016〕125号


    各市物价局、财政局、人防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等四部委《关于颁发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 12月6日

     根据《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含城市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内新建民用建筑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因地质、地形等原因不宜修建的,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修建,但应当按照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所需造价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修建。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2016年12月,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人防办下发了《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125号),制定了6B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并要求各市在每平方米2000-3000元范围内,制定本地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在上述背景下,市物价局拟会同市财政局、市人防办转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125号),贯彻省关于6B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相关政策,并从减轻企业负担方面考虑,降低我市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由原每平方米2800元降为每平方米2000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