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30 00:00 信息来源: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各区市建设局,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局,南海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光纤到户通信设施是加快宽带网络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为进一步提高住宅建筑品质,促进宽带提速和智慧威海建设,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2013]36号)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2012)及《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47-2012),现将加强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建设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市住建局牵头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建设管理,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和通信行业协会、通信运营商、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铁塔公司”)、山东广电网络等单位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作,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流程,在设计、图审、竣工验收、交付等环节强化监督管理,确保通信设施共建共享。
二、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在设计阶段组织多家通信运营商、山东广电网络、铁塔公司和设计单位,协商确定建筑红线内的与公网互通衔接人(手)孔位置和地下通信管道总容量,遵循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的原则,统筹建设地下通信管道、设备间、配线管网等通信设施,光纤到户设施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多家通信运营商和山东广电网络必须使用共同地下通信管道,住宅区内应布置共用设备间,避免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
2. 地下通信管道的总容量、设备间面积和用户接入点处的配线设备安装空间,应满足至少4家通信运营商(包括山东广电网络宽带)和铁塔公司接入的需要;
3.预留业务发展管线设备容量和维修余量。
(二)设计单位应根据《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DB/T5057-2016)和工程需要,进行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和住宅建筑通信设施设计,满足多家运营商(包括山东广电网络宽带)平等接入的要求。地下通信管道总容量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地下通信管道的管孔应根据敷设的线缆种类和数量确定,可选用单孔管、单孔管内穿放子管或多孔管。设备间至与公网互通衔接人手孔之间的地下通信管道选用单孔管内穿放子管时,单孔管内径应不小于100mm;
2.每一条光缆应单独占用多孔管的一个管孔或单孔管内的一个子管;
3.地下通信管道应预留一到两个备用管孔。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强制性标准和本通知要求进行施工图审查,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四)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应按照《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光纤到户通信设施施工、监理,不得随意变更审查合格的施工图。
(五)通信运营商、山东广电网络和物业服务等企业不得签订接入使用通信设施垄断性协议,保障用户可自由选择运营商的权利。
(六)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竣工验收时,应将光纤到户通信设施等作为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和住宅建筑的分项工程列入验收内容。工程交付时,光纤到户通信设施作为项目配套设施统一移交。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