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山东建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王晓峰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乳劳人仲案字〔2026〕第124号),申请人王晓峰要求你单位支付:1.2025年1月-9月份工资共88000元;2.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0000元;3.个人报销共35000元。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请于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进行答辩。本委定于2026年5月20日上午08:30时在仲裁一庭(乳山市深圳路108-7号 乳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61室,联系电话:0631-6652335)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乳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