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理顺市区建设工程管理及建筑业企业管理体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03 00:00 信息来源: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各区市建设局,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局,南海新区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理顺建设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提高建设管理水平,现就建设工程管理权限及建筑业企业管理权限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管理权限
按照威海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2〕第63号)要求,自2016年8月1日起,所有新开工建设项目均实行属地管理,市级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办理建设工程手续,不再直接进行建设工程管理。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法办理包括由市级财政投资在内的所有建设项目的手续,依法进行建设工程管理。
目前处于建设阶段的9项工程项目,仍由市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列表见附件1)。
二、建筑业企业管理权限
自2016年8月1日起,原由市住建局管理的100家市直建筑业企业,按照企业实际办公地址移交给相关区域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详见附表2)。
各区市住建局应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工作机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辖区内企业资质的动态监管。
附件:1.市级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列表
2.市直属建筑业企业下放情况表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