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导则(试行)》的通知(威住建通字[2017]26号)
发布时间:2017-03-20 15:49 信息来源: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各区市建设局,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局,南海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导则(试行)》(鲁建房字〔2017〕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如与《威海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技术导则(试行)》有不一致之处,应遵照此文执行。
附件:《山东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导则(试行)》(鲁建房字〔2017〕4号)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20日
鲁建房字[2017]4号关于印发山东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导则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