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威海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推进我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充分调动我市创新主体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充分融入到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中,促进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依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管理办法》(国知发管字〔2016〕8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起草了《威海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意见建议者请于2018年3月5日前通过信件、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知识产权局提出。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80-2号
联系电话:0631-5806045
威海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方案
(2018—2020年)
(征求意见)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确保我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取得实效。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管理办法》(国知发管字〔2016〕8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知识产权战略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提高威海区域创新能力和加快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及新旧动能转换的动力支撑需要,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目标,以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能力为核心,以加强政府知识产权管理职能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导向,优化制度资源、发挥市场作用、促进诚信竞争,增强核心竞争力,在更高起点上为推动威海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强市需要,逐步形成与威海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运行管理机制,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增强,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进一步改善,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力争实现知识产权“六个提升”,使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先进行列。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明显提升。在主要产业领域形成一批核心专利、知名品牌、高价值版权。全市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0%以上,力争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以上,知识产权拥有量和质量稳步提升。商标注册量稳定增长,著名商标数量明显增多,驰名商标有新的突破;软件著作权登记量、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理标志等各类知识产权拥有量稳步上升。
——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大幅提升。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增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成效明显显现,知识产权金融工作体系和服务机制基本健全,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明显提升,全市有若干关键核心专利列入山东省百项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群,知识产权优势和示范企业达到50家以上,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企业达到60家以上,通过专利权质押融资的企业数量达到40家以上,专利权质押融资额度年均增长10%以上,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明显提升。
——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加强知识产权部门自身能力建设,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知识产权管理效能明显提升,知识产权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政府部门引导推动,企业主体有效运用,专业机构服务支撑”的知识产权管理新格局。
——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显著提升。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市专利行政执法案件年度结案率力争达到100%,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超过80%。全民知识产权意识显著增强,社会公众知识产权认知度超过85%。
——知识产权服务效能快速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代理、信息咨询、检索分析、评估、运营等中介服务业得到快速发展,引进培育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常驻机构达到10家以上。
——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支撑力明显提升。逐步形成一支能够支撑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管理、服务和研究人才队伍,社会对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基本得到满足。每年培养和引进专利代理人10名以上,从事知识产权代理、运营、策划、信息等服务的专业人才达500人。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完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建设。
1.推进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全面实施《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工作方案,强化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工作制度,加大统筹、协调和推进力度,逐步形成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经济、贸易、司法等部门协同配合、横向联动的工作机制。指导市、区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明确工作职责,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模式。推动各类园区、高校、科技企业孵化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配置专职管理人员,进一步形成市、县(区)、企业三级知识产权上下衔接、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加强区域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工作。以我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全市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工作。支持高区加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建设,争创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支持荣成市、乳山市、环翠区、文登区在已有的试点示范基础上继续做好各项工作,争取早日升级进位。支持和鼓励其他区市及各类产业园区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激励机制。加强政策统筹,形成科技政策、人才政策、知识产权政策、鼓励创业政策及科技金融政策的综合效应,引导全市知识产权聚焦产业发展。发挥好政策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知识产权领域,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支持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加大对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力度,指导企业通过多种分配和奖励形式,逐步形成激励知识产权创造的新型分配制度。(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不断增强创新发展后劲。
4.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着眼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与保护,支持企业承担更多创新计划项目,形成更多高价值知识产权。引导企业加强专利信息利用与预警分析,鼓励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工程师全程参与创新活动的机制,促进高质量专利产出。支持企业加强著作权、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逐步建立知识产权强企建设体系。建立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强的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不断壮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队伍规模。继续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引导企业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鼓励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进一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推动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争取更多技术和市场话语权。(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中小企业局、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培育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鼓励驻威高校面向威海产业发展战略需求,在优势学科领域获取更多具有战略储备价值的知识产权。支持驻威高校院所针对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联合企业开展协同创新、集成攻关,突破产业发展重大关键技术,创造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大力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深度合作,组织实施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形成高质量的知识产权。引导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聚焦产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专利布局,培育一批技术创新水平高、权利状态稳定、市场竞争力强的专利,形成一批关键核心专利群,打造我市重点产业领域优势地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中小企业局、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探索建立产业集聚高端发展路径。实施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以电子信息、智能装备、新能源及配套、新材料及制品、节能环保、海洋科技开发等产业为重点,鼓励服务机构向重点产业园区聚集,入园进企开展专利挖掘布局、运营、投融资等高端服务,鼓励和引导拥有核心专利的企业参与行业、国家、国际标准化活动,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体现重点产业优势、反映国际先进水平、引领产业发展的技术标准,推动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实施特色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围绕现代医药、先进复合材料、海洋生物及制品等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理清产业创新链条、技术瓶颈和存在问题,摸清人才团队、创新载体等资源清单,找准缺链、断链环节,按照“一产业一特色”、“一产业链一政策”、“一企业一对策”等分类措施和手段,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实现创新发展的技术路径,分领域提出产业成长计划,形成具有指导和示范作用的产业技术路线图。(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中小企业局、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积极推动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建立协作机制,争取10家以上企业成为审查员实践基地承担单位,指导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助力企业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推动关键技术知识产权海外布局,防范知识产权风险,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大力培育“品牌”知识产权。强化企业品牌意识,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创新、质量管理和商标文化建设,加快培育一批创新水平高、权利状况稳定、市场竞争力强、维持年限长的核心专利,培育一批市场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经济价值高的知名商标品牌。大力培育版权精品,推动研发设计、文化创意、数字动漫、演艺娱乐、出版发行、新闻传媒等领域的创作与版权登记,加快形成一批版权精品。积极开展原产地、非物质文化、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农产品申请地理标志、版权的登记和保护工作,培育相关产业。(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有效支撑产业转型升级。
10.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优化、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政策措施,推进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融资产品。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加大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和评估费用补助的力度。支持保险机构开发专利保险产品,鼓励企业购买专利保险,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意识和能力,化解企业研发、生产和经营活动中的知识产权风险。(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市金融办、威海银监分局、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开展知识产权托管工作。对中小企业聚集区内企业知识产权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建立聚集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档案,加强企业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合作,有效对接企业需求与托管服务机构业务,探索“私人定制”式专利查询、高端预警、交易等专项托管服务,提高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水平。(市科技局、市中小企业局、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开展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工作。聚焦医疗器械、智能装备、生物医药和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引入专利导航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专利信息开展深入分析和研判,为产业、企业提供精准导航,进一步明晰产业发展方向与市场动向,引导企业把专利战略运用嵌入企业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等发展之中,增强知识产权竞争优势,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网络化、服务化、绿色化发展。(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中小企业局、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实施“互联网+知识产权”管理模式。提升专利信息分析利用能力,引进和依托国内优秀专利信息分析平台,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领域和重点行业开展专利分析和战略研究,为我市重大经济科技活动提供专利评议工作。(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保护环境。
14.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构建市、区两级联动的联合执法机制,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质,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效能。强化部门间定期沟通和重大案件会商、通报制度,推动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畅通信息共享渠道,落实和建立案件移送、案情通报、委托调解、沟通协调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促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将假冒、故意侵权、反复侵权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纳入诚信体系,推动建立知识产权领域失信主体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曝光侵权假冒行为。(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和电商领域执法维权等专项行动,以各类商贸企业聚集区、商业街区、制造业集中地、专业市场、重大展会为重点检查和整治对象,大力开展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调处和知识产权假冒行为查处工作,不断优化市场竞争秩序。(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加强山东(威海)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对专利权人维权确有困难的,积极给予维权援助,有效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利。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鼓励企业组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和海外维权联盟,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建立健全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鼓励维权援助机构开展纠纷诉前调解,支持仲裁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争议仲裁。争取设立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电话,鼓励权利人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专利违法行为。(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市仲裁委秘书处、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有效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17.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引导和促进本地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健康发展,积极吸引国内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到威海设立分支机构,形成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机构。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面向市场需求,开展专利战略策划、分析评议等服务。初步建立“5+10+10”服务体系,扶持一家专利信息分析利用机构、一家贯标辅导能力突出的咨询服务机构、一家知识产权运营机构、一家知识产权培训服务机构、一家涉外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机构、10家审查员实践基地承担单位、10家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中小企业局、市服务业发展局、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鼓励中介机构加强自身建设,规范服务机构经营行为,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执业培训,切实提高知识产权服务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质量。推行政府知识产权服务工作外包,引导服务机构向知识产权维权、托管、运用、战略规划等高端领域发展,形成服务特色,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支持发明协会、版权保护协会、律师协会、科技服务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中小企业局、市服务业发展局、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建设互联互通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专利、商标、版权、标准、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科技文献等基础信息。支持社会机构提供专业化、市场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满足社会多层次需求。建设海洋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机器人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模式和服务标准,为市场主体提供量身定制服务。进一步加强技术交易市场建设,依托威海市技术交易中心服务功能,做好知识产权供需信息发布和重点项目推介,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提升技术交易市场中的专利交易份额。(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市农业局、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和人才建设,营造知识产权发展环境。
20.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专利周等重大知识产权活动为契机,开展知识产权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商场“五进”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和保护能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加强与媒体的协作配合,加大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宣传力度,利用媒体广泛宣传知识产权工作在社会、经济、科技、文化中的重要意义,全方位宣传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中的重大举措、典型事例和成功经验,扩大威海在全国、全省的知名度。开辟微博、微信等新型宣传途径,深化日常宣传,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做好面向中小学生的知识产权的普及教育,全面提高青少年的知识产权意识。(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制定知识产权人才推进计划,将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纳入市委人才工作格局,与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培养。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库,着力打造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干部、企业家、知识产权工程师、知识产权服务人员为主体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库。采取有效措施,加快专利代理人、知识产权工程师和企业专利专员等企业急需人才的培养和集聚。发挥驻威高校的资源,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供持续人才保障。(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威海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部署、检查、协调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将示范城市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做好推进保障工作。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协同协作意识,密切配合,将示范城市工作相关目标任务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切实推动工作方案实施。
(二)强化政策支持。制定完善科技、金融、财政、人才培养等配套政策和措施,建立与本地区创新型经济发展相协调的知识产权经费保障机制。优化整合、统筹配置知识产权相关资金,各级财政要不断增加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逐步提高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在各级科技创新资金中的比例。市产业投资引导资金、科技创新等专项资金,要突出知识产权特别是高质量发明专利在各类科技项目中的导向作用,在重大产业布局、重大示范试点建设等方面,积极争取国家、省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对品牌企业在投资担保、融资信贷等方面提供优惠服务,探索建立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权益担保融资机制。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奖励制度,对优秀专利、驰名商标、版权精品等高价值知识产权给予奖励。研究鼓励企业科技人员开展发明创造的激励政策,引导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中小企业、专利示范企业按年度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建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
(三)健全知识产权指标考核评价体系。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对示范城市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督查。定期将各市、区的专利申请与授权情况进行通报,及时指导、协调解决各市区知识产权工作发展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
威海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海波 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 张 伟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 刘 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邓 勇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杨志伟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徐东晖 市教育局局长
王厚全 市科技局局长
姜泽健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 峰 市财政局局长
王子明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周 华 市农业局局长
王笑丰 市林业局局长
马端兴 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乔 军 市商务局局长
王京伟 市文广新局局长
张兴民 市工商局局长
彭 霞 市质监局局长
郝 芳 市仲裁委秘书处秘书长
乔新跃 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张 刚 市金融办主任
刘宝华 市服务业发展局局长
侯庆华 威海银监分局局长
马良悦 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科技局王厚全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科技局王军伟同志、市知识产权局马良悦同志兼任。
起 草 说 明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城市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中的重要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03年起,开展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分三个层次:试点城市、示范城市培育、示范城市。我市较早进入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行列,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取得有效进展,为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2017年在省局考核验收的基础上,起草了《威海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方案(2018-2020年)》,对我市进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阶段相关重点工作进行了规划。
二、起草过程
2017年6月,起草了《威海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方案(2018-2020年)》,对我市进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阶段相关重点工作进行了规划。
2017年7月,市政府向省行函,商请省知识产权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我市申请进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国家局同意我市申报示范城市培育。
2017年11月,《方案》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征求意见,并根据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征求。
三、主要内容
《方案》围绕提高威海区域创新能力和加快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及新旧动能转换的动力支撑需要,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目标,旨在通过3年的时间,逐步形成与威海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运行管理机制,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增强,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进一步改善,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在更高起点上为推动威海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方案》提出知识产权“六个提升”的工作目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明显提升,在主要产业领域形成一批核心专利、知名品牌、高价值版权。全市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0%以上,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以上,知识产权拥有量和质量稳步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大幅提升,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增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成效明显显现,知识产权金融工作体系和服务机制基本健全,知识产权优势和示范企业达到50家以上,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企业达到60家以上,通过专利权质押融资的企业数量达到40家以上,专利权质押融资额度年均增长10%以上,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明显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显著提升,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全市专利行政执法案件年度结案率力争达到100%,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超过80%,社会公众知识产权认知度超过85%;知识产权服务效能快速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代理、信息咨询、检索分析、评估、运营等中介服务业得到快速发展,逐步形成一支能够支撑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管理、服务和研究人才队伍,社会对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对应知识产权“六个提升”,《方案》提出了深化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完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建设;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不断增强创新发展后劲;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有效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保护环境;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有效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和人才建设,营造知识产权发展环境等六方面21项重点任务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健全知识产权指标考核评价体系等三方面保障措施。
关于《威海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起草的《威海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于2018年2月27日至3月5日,通过威海市政府官方网站(www.weihai.gov.cn)和市科技局官方网站(www.whstc.gov.cn)发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截止3月5日,未收到有关意见与建议。
威海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