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高友能:
本委受理你与被申请人荣成昌荣海藻有限公司工资、押金劳动人事争议一案(荣劳人仲案字〔2026〕第1116号),你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26年5月18日至6月16日拖欠工资5000元、押金800元。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9月4日上午9时在荣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二庭(荣成市府西路178号426室,联系电话:0631-7562484)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视为你撤回仲裁申请。
特此公告
荣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