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3日 15:04 信息来源:威海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经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社会组织依法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下列社会组织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列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为送达。
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应于本公告期满30日内上缴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和印章。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应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主持下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除办理注销及进行诉讼活动外,不得开展任何其他活动。清算完成后,应当依法向本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威海市人民政府或山东省民政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上述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本机关联系方式:
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85号 邮政编码:264200
电话:0631-5895609
威海市民政局决定给予撤销登记处罚的社会组织名单
1.威海志立德身心和谐咨询研究所
2.威海丰凯西装版型研究所
3.威海市珍奥乒乓球俱乐部
4.威海市顺缘古建筑技术保护研究中心
5.威海栾氏保健按摩师职业培训学校
6.威海市甘雨发型美容培训学校
7.威海市双喜婚姻介绍所
8.威海水秀义工中心
9.威海市美中缘婚姻介绍所
10.威海市塑料行业协会
11.威海市纺织服装协会
12.威海市宝玉石爱好者协会
13.威海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
14.威海市影视表演爱好者协会
威海市民政局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