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荣成顺迪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杨卫东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荣劳人仲案字〔2026〕第585号),申请人杨卫东要求你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533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162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324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198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200元。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5月14日上午9时在荣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一庭(荣成市府西路178号422室,联系电话:0631-7562484)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按规定进行答辩、提交相关证据并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荣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