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临港区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班收费标准的复函(草稿)》
公开征求意见
2021年,市教育局同意临港区中等专业学校自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开设普通高中班试点。并于近日向我委申请核定普通高中收费标准。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规定,综合考虑学生家长承受能力、教学成本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同类学校收费水平及办学成本,经研究,拟定临港区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班收费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鉴于学校即将开始招生,公众所提意见请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1年5月26日前反馈至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讯地址:威海市高山街70号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科(邮编:264200);
联系电话:5231419。
联系邮箱:sfgl@wh.shandong.cn
附件:1.关于临港区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班收费标准的复函(草稿)
2. 起草说明
3. 制定依据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临港区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班
收费标准的复函(草稿)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商请确定临港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的函》(威教函字〔2021〕3号)收悉。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规定,结合该校办学条件和生均培养成本等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临港区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班收费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普通高中班学费为每生每学期9400元,住宿费为每生每学期600元,以上为最高收费标准。
二、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收费,并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三、其他事项按《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学校要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标准自2021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月日。
《关于临港区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班
收费标准的复函》起草说明
按照《山东省定价目录》《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有关规定,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的学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教育部门提出制定价格建议,报发改部门批准。2021年,市教育局同意临港区中等专业学校自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开设普通高中班试点,并于近日向我委申请核定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学生家长承受能力、教学成本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同类学校收费水平及办学成本,经研究,拟定普通高中班学费最高为9400元/生·学期。为保持中专生、高中生住宿费相衔接,拟定住宿费最高为600元/生·学期。同时,要求学校要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接受社会监督。鉴于学校即将开始招生,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15天。
政策依据
1、《山东省定价目录》
2、《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
根据《威海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威海市发展改革委于2021年5月11日起,通过威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布了《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临港区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班收费标准的复函(草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截至5月26日,未收到社会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感谢社会各界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27日